序
很多管理者發現,在實際工作中,為什么明明有具體的工作要求,而一線的執行卻不給力?為什么層級分明,卻依然相互扯皮?為什么職能部門累得半死,而下屬卻“坐、等、靠、要”,不能主動自發地完成工作?
制度是行為的標尺
制度是一個企業的游戲規則,是人為設計的約束,用于界定不同層級不同人員的行為規范,是用來調整組織內外各種關系、維系組織運轉的方式和手段,是組織生存和發展的體制基礎。
有這么一個故事,七個人曾經住在一起,每天分一大鍋粥,不幸的是這鍋粥每天都是不夠的。一開始,他們抓鬮決定誰來分粥,每天輪一個。于是每周下來,每人只有一天是飽的,就是自己分粥的那天。后來決定推舉一個道德高尚的人出來分粥,大家開始挖空心思討好他、賄賂他,搞得團隊烏煙瘴氣。然后決定組成三人的分粥委員會和四人的評選委員會,于是開始攻擊扯皮,粥吃到嘴里都是涼的。最后決定輪流分粥,但分粥的人要等其他人都挑完后拿剩下的最后一碗。為了不讓自己吃到最少的,每人都盡量分得平均,即使少了也只能認了,整個團隊一團和氣。同樣是七個人,不同的分配制度就會有不同的行為模式。
契合是執行的前提
執行力“執行”的是什么,一般來講執行的是制度要求。當談到為什么制度執行不力時,管理部門和執行部門會有不同的答案。
管理部門認為執行不力主要原因是制度不夠細致和執行者的惰性。解決方法一是細化要求,恨不得將“飯”喂到嘴里。二是強化考核,祛除惰性,鞭策執行。殊不知手伸的過長,既助長了執行者“坐、等、靠、要”的習性,又模糊了管理邊界,埋下了扯皮的隱患。
執行部門則認為執行不力主要原因是制度不夠契合,不利于執行。主要表現在制度與實際不符、制度滯后、不同制度要求不同、頻繁修訂等。對企業的制度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權威是力量的源泉
假若一個企業橫向各職能管理部門、縱向管理部門和執行部門明確各自管理邊界,各自“寫我所做、做我所寫、記我所做、改我所錯”,通力協作不斷優化制度體系,是不是就能實現強執行力了呢?
其實不然,還要看各級人員如何看待制度。正常來說,制度之于企業如同法律之于國家?,F實情況卻是發現問題后,各級管理者提出要求并督促執行,往往忽視有沒有制度依據,沒有的話是否需要完善。久而久之會造成領導要求凌駕于制度要求之上,使制度體系形同虛設,一切努力皆為泡影。
因此,樹立制度的權威才是執行力力量的源泉。各個國企都在推行“領導引領力”,不妨從引領制度權威開始,做決策前先問一問:“咱們制度是怎么規定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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